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山南市民族工作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南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市共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14个、模范个人22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2个,教育基地1个。
据介绍,近年来,山南市制定并推进《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 全面推进新时代山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明确市、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1000万元、10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工作,大力实施“五个认同”增进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此外,山南市还深入实施了“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每年组织基层干部、统战爱国人士、青少年学生、农牧民群众、寺庙僧尼到内地学习、参观、培训、就业等双向交流超过2万人次,成功建成民族团结主题公园8个、广场29个,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展厅(基地)48个。